安全评价

—— SAFETY EVALUATION ——

大姚县龙街镇秀水河砂场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项目名称:大姚县龙街镇秀水河砂场安全预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DLHT2024-053

评价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

评价类安全预评价

项目所属区域:楚雄州大姚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2025921

项目简介:该矿权履行完采矿权新设的相关手续后,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过招挂拍的方式有偿取得该采矿权,于202431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5323262024037150156521,核定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75万吨/年,矿区由9个拐点圈定,面积0.3634km2,有效期限2024319日至2044319

评价项目组

项目负责人:杨杰

项目组成员:李杨丽、王刚、李丽萍、唐云、赵迎青

报告编制人员:杨杰、李杨丽

报告审核人:牛肖铮、赵迎青、李鉴

技术负责人:牛肖铮

过程控制负责人:李鉴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验人员:杨杰、李杨丽

现场勘验时间:2025319

技术专家:

评价结论

1、企业提供的相关证照合法、有效,新建工程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建设,程序合法。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矿床赋存条件选定的开采工艺方案、开拓运输方式、辅助设施、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等规范的有关规定,技术上可行。

4、报告对总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开拓运输、采剥工艺、矿山供配电设施、排土场、防排水、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辨识等单元进行了评价,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措施后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处于受控状态。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大姚县龙街镇秀水河砂场虽然项目中存在坍塌(滑坡、崩落)、触电、机械伤害、运输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但在下一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和生产过程中,通过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对安全策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后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处于受控状态。从安全生产角度评价该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在安全上是可行的。

评价报告评审情况

(未外部评审)

评审时间:/

评审专家:/

评审结论:/

附件

现场照片

评价人员现场勘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