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15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项目名称: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15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DLHT2026001T
评价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评价类型:安全预评价
项目所属区域: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么罕村民小组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2026年8月30日
项目简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801069805712X
名称: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么罕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何云良
注册资本: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4日
经营范围:矿产品,土砂石、橡胶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采矿许可证情况如下:
证号:XC5328002026067100000005
采矿权人: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么罕村民小组
矿山名称: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水泥用粘土
开采方式:露天
矿区面积:0.1051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壹拾叁年自2026年6月30日至2039年6月30日
发证单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矿权设置情况:
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属《西双版纳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的“景洪市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集中开采区”范围内,在该范围内通过联勘联审圈定的空白区新设采矿权区块,开采主矿种为水泥配料用粘土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该采矿权进行招拍挂出让。出让矿权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出让面积0.1051km2,出让开采标高840—740m,开采矿种为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生产规模拟定为15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表2-1 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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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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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坐标 |
Y 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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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 |
2424813.34 |
3440303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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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2 |
2424848.12 |
3440308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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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3 |
2424848.98 |
344031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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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4 |
2424770.27 |
3440329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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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5 |
2424825.17 |
3440334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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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6 |
2424798.35 |
3440338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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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7 |
2424771.19 |
3440343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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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8 |
2424670.51 |
3440349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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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9 |
2424557.82 |
3440350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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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0 |
2424570.01 |
344034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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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1 |
2424588.41 |
3440332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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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2 |
2424554.32 |
344032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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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3 |
2424588.81 |
3440307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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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4 |
2424717.75 |
344030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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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km2) |
0.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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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m) |
840-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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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权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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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2016]131号)要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人民政府等部门审核。拟出让采矿权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建设项目压覆区等重要地区范围内;通过与云南省下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查询,矿区范围与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不重叠。
经查询景洪市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矿权周边无其他矿权,无矿权交叉重叠。
4.项目设立背景:
2025年2月,普洱云皓矿业有限公司完成了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空白区详查工作,编写提交了《云南省景洪市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详查报告》,报告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云南省景洪市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西自然资规储评审字〔2025〕02号;2025年4月,普洱云皓矿业有限公司编写提交了《景洪市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报告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西资规矿开评(2025)1号。
景洪市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属《西双版纳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的“景洪市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集中开采区”范围内,该范围内东侧原为景洪市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采矿权,现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注销。“景洪市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集中开采区”为空白区,在该范围内通过联勘联审圈定的空白区新设采矿权区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圈定的矿区范围进行了挂牌出让,出让矿权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面积0.1051k㎡,开采标高840-740m。2026年6月30日由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取得该矿权,采矿权人为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
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编制完成了《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15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以下简称“初设(代可研)”),生产规模为15万t/a,开采方式为挖掘机挖掘+装载机铲装+汽车运输的采装工艺,自上往下分台阶开采。
企业为履行该新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6号发布,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令修改)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编制《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15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组
项目负责人:左旭昌
项目组成员:杨家委、杨杰、唐云、王 铖
报告编制人员:左旭昌、杨家委
报告审核人:赵迎青
技术负责人:牛肖铮
过程控制负责人:杨正雄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验人员:左旭昌、杨家委
现场勘验时间:2026年8月4日
技术专家:无
评价结论
1. 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15万t/a露天采矿工程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法等进行分析评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令)等要求。
2.该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开采要素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PHA)法、安全检查表法进行分析评价,得出项目选址及开采要素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等规定的要求。
3. 结合设计方案,通过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开拓运输、铲装作业、防排水等进行了危险度及诱发事故原因分析评价,通过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1016-2014)、《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并参考《水泥原料矿山工程设计规范》(GB50598-2010)等标准给出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通过落实后其安全风险度能降低到可接受程度。
综上所述,景洪超琼商贸有限公司帮沙水泥配料用粘土矿15万t/a露天采矿工程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落实设计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该项目的安全风险是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的。
只要在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项目建设施工和生产过程中,通过落实初步设计(代可研)的对策措施及本次预评价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切实针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对下一步设计方案和生产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重视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并给予落实解决,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并且采取措施后,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控制的。
总之,安全生产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企业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进行整改完善。在今后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和国家法规的进一步要求,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提升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评价报告评审情况
无
附件
现场照片:

评价人员现场勘验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