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 SAFETY EVALUATION ——

剑川县安丽气体经营部气体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项目名称:剑川县安丽气体经营部气体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DLHT2025-315

评价行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评价类型:现状评价

项目所属区域:大理州   剑川县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2025年7月20日

项目简介:

名称:剑川县安丽气体经营部

类型:个人独资

法人代表:杨耀丽

出资额:伍万元整

经营场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文华村路口往前50米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项目原经营场所位于剑川县金华镇文华村,占地面积约200m2,储存库建筑面积约60m2,值班室约40㎡,主要经营瓶装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氮气和氩气的零售业务。该气体经营部于2024年5月14日成立,由于原有的经营场地上建构物属于违规建筑,在2024年底已拆除,经营部搬迁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文华村路口往前50米,企业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地。

经营部于2025年6月26日与土地所有人刘天云签订了土地租地协议,并在此地上设置了仓储设施,经营部占地面积约为2.2亩,气瓶储存库建筑面积60㎡;在储存库旁设置了接地体,储存库利用彩钢瓦作为避雷带,并用扁铁引入地下接地体;在储存库门口设置了人体静电消除器,储存库未设置照明线路,在库房内设置了气瓶防倒装置,并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法人代表杨耀丽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证书,经营部周围设置了视频监控系统;经营部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并上墙张贴。

评价项目组

项目负责人:张顺平

项目组成员:张顺平、王国亮、陈莉、李丽萍、张应中

报告编制人员:张顺平、王国亮

报告审核人:朱云芬

技术负责人:文荣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李鉴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验人员:张顺平、王国亮

现场勘验时间:2025.6.22

技术专家:无

评价结论

剑川县安丽气体经营部气体经营项目在经营场所、气体储存、安全管理等方面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其现状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然而,安全是一个持续改进的动态过程,建议经营部气体经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优化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逐步实现本质安全,确保长期稳定运营。

评价报告评审情况

(未外部评审)

评审时间:无

评审专家:无

评审结论:无

附件

现场照片:

评价人员现场勘验照片: